招商公告
招商公告
为进一步丰富无锡动物园•太湖欢乐园旅游业态和商业配套,
提升商业品质,助推景区高质量发展,实现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,
景区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
面向社会公开招商!具体招商项目公告如下:
一 租赁项目
1 项目内容
2 招租要求
1、租赁期限:2025年1月1日—2025年12月31日
2、竞租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:
(1)依法设立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景区认可的经营主体,且上述经营主体的经营证照须在有效期范围内;
(2)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、授权文件,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等各项经营所需的资质、资料;
(3)具有良好银行资信、财务状况,
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;
(4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经营能力、服务水平、经营业绩;
(5)与景区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;
(6)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,按要求缴纳水费、电费及相关管理费用。
3 竞租方基本要求
1、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经营点位的经营范围;
2、不得将承租的经营点位擅自转让、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;
3、不得将承租的经营点位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;
4、不得利用承租的经营点位进行违法活动;
5、不接受联合竞租。
4 租金收取方式
按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清。
5 招租业态入驻方式
1、意向竞租方可联系景区商业经营部对意向业态进行了解,
达成初步意向后,
可向商业经营部申请到经营点位实地进行现场踏勘。
2、根据意向登记情况,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,
由商业经营部组织多部室讨论,
对意向竞租方提供的经营方案和装修方案进行筛选,
并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租方。
6 承租通知
1、招租结果景区将以电话形式、邀约形式,通知承租方。
2、其他意向竞租方未接到通知的,即视为竞租不成功,
景区不负责原因解释,不退回竞租文件。
3、承租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,
同景区签订正式租赁合同:
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租文件和承租方的竞租文件作实质性修改,
合同一经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合同条款。
7 招租报名地址
1、报名资料递交地址:无锡市动物园管理处商业经营部
2、资料提交明细:
(1)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;
(3)法人征信报告(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);
(4)经营规划书(含店铺形象及品牌介绍);
(5)商标注册证或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;
3、商业经营部联系电话: 0510-85528199。
竞租意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24日。
公告内未尽事宜,详见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。
二 合作项目
1 项目内容
2 合作要求
1、合作期限:2025年1月1日—2025年12月31日
2、合作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:
(1)依法设立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景区认可的经营主体,且上述经营主体的经营证照须在有效期范围内;
(2)具有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、授权文件,
产品合格证书和检验报告等各项经营所需的资质、资料;
(3)具有良好银行资信、财务状况,
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;
(4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、经营能力、服务水平、经营业绩;
(5)与景区未有任何债权债务及合同纠纷;
(6)遵守景区各项管理规定,按要求缴纳水费、电费及相关管理费用。
3 合作方基本要求
1、不得擅自改变合作经营点位的经营范围;
2、不得将合作经营点位擅自转让、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;
3、不得将合作经营点位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;
4、不得利用合作经营点位进行违法活动。
4 合作分成方式
采用“保底+营收分成”方式。
5 合作业态入驻方式
1、意向合作方可联系景区商业经营部对意向业态进行了解,
达成初步意向后,可向商业经营部申请到经营点位实地进行现场踏勘。
2、根据意向登记情况,经资质审核符合条件的,
由商业经营部组织多部室讨论,
对意向合作方提供的经营方案和装修方案进行筛选,
并通过综合评分的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合作方。
6 合作通知
1、项目合作结果景区将以电话形式、邀约形式,通知合作方。
2、其他意向合作方未接到通知的,即视为合作不成功,
景区不负责原因解释,不退回相关文件。
3、合作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,
同景区签订正式合作协议:
所签订的协议不得对合作文件和合作方的方案文件作实质性修改,
协议一经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协议条款。
7 合作报名地址
1、报名资料递交地址:无锡市动物园管理处商业经营部;
2、资料提交明细:
(1)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;
(2)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;
(3)法人征信报告(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、违规、失信记录);
(4)经营规划书(含店铺形象及品牌介绍);
(5)商标注册证或有效期内品牌授权书;
3、商业经营部联系电话: 0510-85528199。
合作意向资料提交截止时间:2024年10月24日。 公告内未尽事宜,详见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协议。